約莫一個禮拜前,離開辦公室的晚上,難得下著雨,毛毛小小,不礙事但淋久終究濕身那種。慢吞吞從大包包裡掏啊掏的,終於把傘給挖出來。撐著走著。那陣子一些事情不是很順利,雖然已經慢慢有把隱藏臉色這件事學起來,情緒終究不會騙人。或者也不想騙。
人長得矮,又習慣走路低頭看地板,傘面遮著視線所及的大部分範圍;傘布紅通通橫豎著橘與綠格子線,不怎麼透光,隔著傘面,只感覺到天空灰灰低低的。
像被特大照相機的大鏡頭直直注視,閃光燈般兩三道白光,罩天罩地又輕輕悄悄,眨眨眼睛急急閃了閃。還來不及回過神,轟隆隆雷震地震天直直劈下。
是人人身上都配備有類似手機這樣足以讓雷劈死自己的危險物,還是沒沒無名nobody被雷給一刀砍死終於成了新聞意義上的新聞?總之這幾年被雷給霹死的消息聽特別多。想著想著不免有點毛,但剛好走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馬路上,刻意找個目標屋簷跑去也未免太遜。
於是就算了。撐著傘,安安靜靜踏步走路,任隔著傘外的白光閃啊閃,或氣勢驚人的雷電劈啊劈。彷彿雷與閃電是金鐘罩,牢牢實實隔在我與世界的大大漆黑之間,非常令人安心。
春雷吧。今年頭次聽到的雷聲;媽媽說過叫春雷。不過還跟著打風呢,傘隻直硬直硬身軀搖啊搖的。
一個多禮拜後。中午吃飯聽人說了才記起今個是黑色星期五。這是國外的玩意兒,13號星期五是小時候晚上11點恐怖片連續劇的名稱。中午三月大太陽,受詛咒的日子這樣熱實在很鳥。晚上約了整理頭髮,急急離開辦公室,溫度果然如氣象局警告多日那樣直直降還飄雨,不過怎麼回事風好大,即便被風凹折仍能反折回來的傘骨,行走一分鐘後啪地斷掉,但不礙事,雖有些扭曲可傘面還維持住撐開的圓形。我也學乖,默默隨風勢調整位置,減少傘受風阻力。我是個不喜歡買傘的人,尤其折傘,因為好的太貴不好的像消耗品只比衛生紙用的時間長一些;上個月才斷過一把,再斷大概又要很久包包裡才會再出現。
兩分鐘後。啪啪。傘被吹到既不成形也收不起來。放棄。疾風颳吹空檔,收起傘,一路淋雨。途中經過垃圾桶,想檢視軍力折損程度,傘撐是撐開了,傘面成了醜醜八八不規則四邊形。瞧見垃圾桶裡已有兩三把顯然剛被丟進來的傘更燃起我的決心。
這是我第一次加入城市眾多傳聞之中、直接把傘丟進垃圾桶的行列。
再也不買折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