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某方面來說,我應該可以稱為走路人。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能夠走,就盡量走。
本來以為世界上大多數人都跟我一樣,後來才發現,儘管至今不斷努力非常,想要融入這個常常不明所以的社會,但在走路這件事上,我卻始終只能是個異鄉人。
心情好的時候非常想走,腳步跳著跳著都怕自己會飛起來。心情不好的時候更要走,想走想到不得了,希望眼前的路永遠沒有止盡,一輩子都不能停下來。
我記得,在新竹八年,超過一千七百二十五個日子,一天之內走盡東南西北四條大路,附贈還不滿足卻不可能記清楚的彎彎小弄。
我記得,神經最耗弱的一年半,惴惴不安搭火車去,到再也望不見,憑藉微弱燈光,默默走向到底有誰知道的公車站,開始哭泣,坐上客運,哭了睡睡了哭,嚴寒隆冬,幾乎想直接去死算了的溫度,發抖著走進便利商店,買了並微波開到最大卻該死永遠也沒有暖活過的甜茶,鑽進伸手不見五指的巷道,每一次都覺得自己可能應該活不過這一夜。
我記得,兩年前,初春夜晚,有點暖熱卻因為地勢高,風咻咻咻好涼爽。一位夜跑歐吉桑好心指點,我才有勇氣,穿過黑黑的橋。走路的只有我,其他都是一輛輛汽車機車呼呼而過。嘴裡還一邊咬著剛買到的麥渣,黑漆漆什麼都看不到,拼命憑口憑舌想知道裡頭到底包啥。很黑很黑,應該是會很害怕的,卻異常安心,台北也有這麼寂寞卻讓人安心的夜間世界。
走久了,會麻痺,街景太熟悉會膩,卻不走對不起自己。謝謝。沒有人在意走路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