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4月 12, 2009

爛包包與merci chocolate

托人之福,拿到兩條merci chocolate。

聽說有八種口味。就我拿到的這兩條,走的是有質感的大眾路線,不特別強調食材性,但是用料還可以(比方說巧克力部分,可可味嚐來不是特重,但也不是比例不夠「雜料雜質」多以致雜味多那種;或者內餡好吃,但也不是「咦這是什麼」的特別口味,或者有多層次交融疊合以致必須用舌頭花心思慢慢猜想)。

啊本人見少識淺,也不知道merci在市場上的交換價值幾多錢。重點是:挺有質感與個性的漂亮包裝,竟把我的爛包包加分不少,而且配的不過就是搖晃不以燈光有限的公車上。





本來以為顏色比較黑的是黑巧克力,所以先吃,原來裡頭是顆粒粉狀之間的杏仁餡


顏色比較淺的,中間夾層更淺的咖啡色,吃起來是帶有些些咖啡味(?)的堅果泥。

我要變有錢!

幾個禮拜前,員工旅遊回程中,路旁一~排閃到眼睛會瞎掉的高級車。雖然對車子完全不懂,但是很貴的東西看到還是認得出來。「本能」嗎?那可真是劣根性啊。嗚,馬爺爺我對不起你。










現在重看照片才想到另一個關鍵點:車主們,是帥哥嗎?啊,當時完全沒有想到這件事,可見得對我而言,有錢這件事,還是「自己有錢」比較實在。用換的也不是不行,但除了老掉牙卻實際的「付出與得到」邏輯,還有,我會良心過不去,「真心誠意」的關卡我還沒辦法跨過去。人與人之間當然都是交換,但是推到最極端,所有的交換都能還原到狹義定義的物質嗎?等到有天終於能參透這點,不知道是因為我更冷血了,還是更慈悲了?

中樂透,中樂透。在還穿著厚重自以為是菁英外套時,從來買彩券不曾進到腦袋裡。不過自從真正出社會工作,才逐漸明瞭,買樂透,或許是我人生中唯一、真正、且最善良不傷人的救贖。

新生活運動:多走15分鐘+省15塊=一個禮拜多75塊買樂透+多吃一條巧克力的quot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