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11月 19, 2011

練習:貌不揚完全不驚人之不容小覷排骨飯@中壢

我最討厭吃便當。

最主要,出社會第一份工作那年裡,這生該吃的便當額度,用去就算沒有九成九也有八成九。

便當是很台灣的食物,但委屈它的是,總被用粗糙的方式應付與對待,需要看起來豐盛但又日常不過,因此只能外表花花綠綠實質則貧血不已。擔仔麵、臭豆腐、蚵仔麵線,講究實質不太在意外觀,反而得到比較好的關注照料。

當然,另一方面,也是我任性的原因。

剛上大學時,人窮口袋空,常常跑圖書館打發時間。有陣子很迷唐魯孫的書。書擺在架上黃黃破破(現在好像有再新版?)。遙遠的年代,不流行影像沒有網路,一切只有文字。隨年歲增,吃過的東西多了,看過的東西也多了,最記得的,卻常常是破舊紙張上的幾段話。

比方說,有個東西,唐魯孫的意思是,吃東西,分吃飽,與好吃。

當時的我卻不能理解。不是不能理解何謂好吃與飽,而是不敢置信:身為對食物著迷眷戀的信徒,怎麼可以把寶貴的胃與胃口,浪費在不值得吃的食物?世界上值得下肚的食物何其多,畢一世人也吃不完,不是更應該一分一毫,珍惜有限的胃容量,對進到嘴巴裡的東西擇善固執,而且要非常堅持?

身為唐魯孫的小粉絲,這句話是當時我對大師唯一最不滿的地方。

後來才逐漸理解,願意對食物吃飽,不講究一定好吃,一方面,是對周遭人的度器。另一方面,對尤其是未知的、未嚐過的食物展現寬容與接納,恐怕反而是得以嚐遍世上食物美味的秘密。

來者皆食物,皆有可觀處。

就算上當吃虧,也是要嚐過了吃過了才有資格說是否遭受矇騙。

這簡單道理我卻要了十數年才明瞭,想來真的只能歸因己身心胸狹隘與任性。

不過幸好也不算太晚覺悟,陸陸續續,開始不時嚐到在以前不會列入候選餐食的食物。上當者有之,好在慶幸有緣下肚者也沒有比較少。

底下這碗排骨飯也是。

不是城市中心,左右面對隨時塵土揚起大馬路,走過來還穿越一段臭臭菜市場,以及討厭吃便當。聽聞中好吃的排骨飯在見真章之前,真是幾乎受盡了我所有的奚落。

讓我很好奇還是很想試試,除了是我信任對方味覺的朋友帶路,另一方面,不算繁榮地段,地板比桌子油桌子比椅子油,早過吃飯時間,店裡卻仍不少看來都是常客,個個望位子拉椅子,找齊筷子湯匙,悠然坐下,典型台灣只有在地人才知曉、平民日常好吃食物小店家樣貌。

望見如此,怎麼可以不吃?!

寧可冒著失望風險,非吃不可。

沒人打招呼,沒人想伺候你。

端上來,就這個樣。湯還是自己大鍋裡撈寶淘金般舀的。排骨肉整個蓋在碗上頭,底下啥鐵啥銅完全望不見。這樣做不是因為要給主打閃亮亮舞台光,純粹只是老闆完全不在意自己商品看起來長怎樣。

排骨看起來很一般。

自己手動,排骨移開,露出擺得亂亂的炒高麗菜,豆乾,滷蛋,還有應該是前位客人所點控肉飯重複裝了要拿走沒拿乾淨、不小心掉在我碗裡、老闆想說沒差送你好了的一小塊帶皮帶肥滷肉。

這是我至今吃過鐵定排名前三的排骨飯。若連價位一併考量,除非記憶有誤不然恐怕就是第一。

整塊排骨不帶筋,帶咬頭卻第一口到最後一口咀嚼絲毫沒有阻礙,邊邊略夾帶脂肪細緻不膩,即便向來不太吃肉如我也可以沒有障礙地順利吃完。捨得買肉好是一,烹煮火候是二。

擺得亂七八糟的配菜們,入口不是餐館特殊環境與手法才有的華麗感,不苦不焦不澀,口感調味恰如其份,像家常菜,而且是平日有在煮飯、熟習手藝的媽媽煮的。

最討厭吃便當,平常很少吃肉,在外頭會撥掉沾到湯汁只吃白白淨淨米飯,這回整碗吃光光。一口一口,忍不住不吃。

同場加映:紅通通燒鴨飯,也是我至今吃過同價位中,最沒有腥騷臭怪味、有口感卻又沒有咀嚼阻礙的鴨胸肉,片片厚實完整,店家非常誠意阿沙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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